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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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1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4年度各項獎助學金(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截止日9/30)

  • 2025-08-30
  • 生活輔導組
  • 申請資格:
    (一)陽光獎助學金:
        1.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2類」資格條件之一者:
            第(一)類獎助學金:本人需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申請。
            第(二)類獎助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
        2.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故此次無法申請)。
        3.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六學分以上始得申請。高中組申請次數以三次為限,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四次為限;碩士班以兩次為限;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
        4.顏面損傷暨重大燒傷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另有「仁寶電腦獎助學金」可供申請,詳情請見「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5.「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傷友本人須健在,但死亡未滿一年者亦可申請。
    (二)陽光獎獎學金: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且須為勞工身分(需提供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2.在學子女須為目前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補校)。
        3.申請者之113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擇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70分(含)以上。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
        1.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社會人士(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2.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且目前在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此項適用日、夜間部、補校及在職專班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 獎助額度:
    (一)陽光獎助學金:6000~12000元。
    (二)陽光獎獎學金:卓越獎共三名,每人獎學金壹萬伍仟元;傑出獎共七名,每人獎學金壹萬貳仟元。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每年錄取不超過20位,每名獎助金額為伍仟元。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及電腦傑出才藝獎合計共錄取十位,以未請領陽光基金會當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每名獎助金額為壹萬元。

  • 申請方式:
    (一)陽光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二)陽光獎獎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5樓【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東區中心 蔡宛芯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5樓【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東區中心 蔡宛芯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 申請文件:
    (一)陽光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本人存摺封面。
        3.大學成績單。
        4.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5.個人比賽得獎證明。
        6.自傳:600字以上,請由申請者本人 用 稿紙書寫 或 電腦打字,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7.損傷證明文件 :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顏面損傷者請務必附上照片。
        8.全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陽光獎獎學金:
        1.陽光獎獎學金徵選申請書。
        2.受推薦者之自傳。
        3.親友、師長、社工、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薦函。
        4.受推薦人之本人存摺封面。
        5.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被推薦人的學生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身份的文件。
        7.被推薦人或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
          a.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b.顏面損傷者務必請附上照片。
        8.足以佐證之相關證明資料與照片(如:受推薦人生活照或相關事蹟照2張、榮耀事蹟之獎狀、照片、剪報..等佐證資料)。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者與傷友的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3.自傳(六百字以上):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父母其中一人之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7.113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單(擇一),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戳章。
        8.學習計劃:格式不限,請針對自己未來生涯發展,擬定未來四年的學習/讀書計劃(五百字以上)。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
        1.該會申請書:初次申請者及多次申請者應繳。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初次申請者應繳。
        3.自傳(六百字以上):初次申請者應繳,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損傷證明文件:初次申請者應繳,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電腦技能檢定證明:僅申請電腦優秀獎者應繳。
        7.特殊才藝得獎證明:僅申請電腦傑出才藝獎者應繳。

  • 參考網站: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p=996

  • 申請期限: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