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
(一)陽光獎助學金:
1.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2類」資格條件之一者:
第(一)類獎助學金:本人需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申請。
第(二)類獎助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
2.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故此次無法申請)。
3.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六學分以上始得申請。高中組申請次數以三次為限,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四次為限;碩士班以兩次為限;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
4.顏面損傷暨重大燒傷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另有「仁寶電腦獎助學金」可供申請,詳情請見「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5.「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傷友本人須健在,但死亡未滿一年者亦可申請。
(二)陽光獎獎學金: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且須為勞工身分(需提供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2.在學子女須為目前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補校)。
3.申請者之113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擇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70分(含)以上。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
1.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社會人士(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2.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且目前在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此項適用日、夜間部、補校及在職專班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
獎助額度:
(一)陽光獎助學金:6000~12000元。
(二)陽光獎獎學金:卓越獎共三名,每人獎學金壹萬伍仟元;傑出獎共七名,每人獎學金壹萬貳仟元。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每年錄取不超過20位,每名獎助金額為伍仟元。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及電腦傑出才藝獎合計共錄取十位,以未請領陽光基金會當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每名獎助金額為壹萬元。 -
申請方式:
(一)陽光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二)陽光獎獎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5樓【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東區中心 蔡宛芯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5樓【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東區中心 蔡宛芯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
申請文件:
(一)陽光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本人存摺封面。
3.大學成績單。
4.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5.個人比賽得獎證明。
6.自傳:600字以上,請由申請者本人 用 稿紙書寫 或 電腦打字,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7.損傷證明文件 :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顏面損傷者請務必附上照片。
8.全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陽光獎獎學金:
1.陽光獎獎學金徵選申請書。
2.受推薦者之自傳。
3.親友、師長、社工、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薦函。
4.受推薦人之本人存摺封面。
5.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被推薦人的學生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身份的文件。
7.被推薦人或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
a.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b.顏面損傷者務必請附上照片。
8.足以佐證之相關證明資料與照片(如:受推薦人生活照或相關事蹟照2張、榮耀事蹟之獎狀、照片、剪報..等佐證資料)。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者與傷友的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3.自傳(六百字以上):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父母其中一人之損傷證明文件: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父母其中一人之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7.113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單(擇一),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戳章。
8.學習計劃:格式不限,請針對自己未來生涯發展,擬定未來四年的學習/讀書計劃(五百字以上)。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
1.該會申請書:初次申請者及多次申請者應繳。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初次申請者應繳。
3.自傳(六百字以上):初次申請者應繳,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及家庭概況)【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
4.申請者之本人存摺封面。
5.損傷證明文件:初次申請者應繳,附足以證明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或醫師診斷證明書。
6.電腦技能檢定證明:僅申請電腦優秀獎者應繳。
7.特殊才藝得獎證明:僅申請電腦傑出才藝獎者應繳。 -
申請期限: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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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