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2 115年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9/11)

  • 2026-08-03
  • 生活輔導組
轉知: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及資格詳如附件辦法。如欲提出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

※節錄本獎勵學金辦法: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三、獎項類別:(參附件申請辦法三、獎項類別),每年度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複申請。

四、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三)國高中獎助學金申請另檢附學校全學年(上、下兩學期)出勤紀錄。
(四)自傳或作文乙篇:
1.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 A4 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 A4 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三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和基金會的故事
(2)顱顏外觀帶給我生命的改變
(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穫
(五)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及此次申請國中組不需檢附。
(六)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七)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八)學業平均成績採用百分制(GPA)者,為符合各校評分準則之換算,需檢附該校之百分數平均成績對照表,以利後續審核成績標準比對使用。(未使用百分制者可免繳)

六、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5年9月各級日間部、進修部(含夜間部)仍在學之高中(職)學生。

七、注意事項

(一)請依領獎區域,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提出申請後一周內,電洽或加入受理區域 Line ID 詢問是否有收到資料,並與社工約時間訪談。

(二)獎學金得獎名單會於115年10月16日前公布,請到基金會官網做查詢或等待通知。得獎者需於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領獎,若本人無法參加頒獎典禮,則應致電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親自面談領獎。

(三)得獎者義務:需於116年8月底前置基金會完成4小時志工服務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