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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
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1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本案生輔組協助申請,截止至10/3)
| 一、 |
本會為扶助家境清寒學生安心就學,特提供清寒助學金,詳見本會申請辦法。全台海事大專院校航運相關科系不適用本辦法,請另依本會發布之航運科系助學金申請辦法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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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補助者的姓名及補助金額,詳參申請辦法第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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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申請名額及時間:每校限五名,即日起至10月13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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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線上填報:本系統已於115年度改版,請詳閱操作手冊,以俾進行填報作業。相關資訊將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貴校承辦人E-mail信箱,承辦人若有異動,煩請與本會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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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印名冊送件:完成線上填報後,請於線上列印名冊,並填具基本資料,經承辦人及承辦單位用印後,連同申請文件於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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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mail附件: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08046-31版)、帳密通知函、線上申請操作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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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本助學金申請需經學校初審,再函送本會核定辦理,本會保留最終發放名額決定權利。若有缺件、內容缺漏或與事實不符者,本會得取消申請資格,且恕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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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本助學金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並以本會網站https://edu.cyff.org.tw/scholarship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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