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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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5-1 财团法人张荣发基金会「清寒学生助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10/3)

  • 2026-08-26
  • 生活辅导组
一、 本会为扶助家境清寒学生安心就学,特提供清寒助学金,详见本会申请办法。全台海事大专院校航运相关科系不适用本办法,请另依本会发布之航运科系助学金申请办法提出申请。
二、 依据「财团法人法」第25条规定,须公开接受补助者的姓名及补助金额,详参申请办法第九条。
三、 申请要点:
(一) 申请名额及时间:每校限五名,即日起至10月13日截止。
(二) 成绩标准:前学期学业平均成绩80分以上。
(三) 发放金额:每名新台币肆万元整。
(四) 申请程序:
  1、线上填报:本系统已于115年度改版,请详阅操作手册,以俾进行填报作业。相关资讯将以电子邮件寄送至贵校承办人E-mail信箱,承办人若有异动,烦请与本会联系。
  2、打印名册送件:完成线上填报后,请于线上打印名册,并填具基本资料,经承办人及承办单位用印后,连同申请文件于截止期限内邮寄至本会,逾期恕不受理。
  3、E-mail附件:助学金申请办法、申请表(08046-31版)、帐密通知函、线上申请操作手册。
四、 本助学金申请需经学校初审,再函送本会核定办理,本会保留最终发放名额决定权利。若有缺件、内容缺漏或与事实不符者,本会得取消申请资格,且恕不退件。
五、 本助学金申请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之,并以本会网站https://edu.cyff.org.tw/scholarship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