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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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1 財團法人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基金會急難救助服務

  • 2026-09-17
  • 生活輔導組
一、 財團法人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協助遭遇突發性急難事故、家庭經濟陷困或生活陷入困境之個人及家庭,辦理急難救助服務,期於急難發生時提供適切支持,協助案家度過急難及維持基本生活。
二、 學校為學生重要之支持與關懷網絡,教職人員於日常服務過程中較能及早發現學生及家庭之急難需求。為擴大急難救助服務之可近性,敬請貴校如發現學生或其家庭因家庭主要照顧者失業、重大傷病、意外事故、死亡或其他突發性事件,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影響學生就學及基本生活需求有相關急難需求,得依本會服務辦法協助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申請轉介,提供適切急難救助支持。
三、 本會「急難救助轉介單」及相關服務資訊,可至本會官方網站「下載專區」下載使用,如對本服務有任何疑問或相關需求,歡迎電洽本會(03)932-2833諮詢。
四、 檢附本會「急難救助服務辦法」及「急難救助轉介單」各乙份供參,敬請查照並協助轉知相關人員,以利相關資訊於教育現場推廣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