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5-1 财团法人宜兰县社会福利联合劝募基金会急难救助服务

  • 2026-09-17
  • 生活辅导组
一、 财团法人宜兰县社会福利联合劝募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协助遭遇突发性急难事故、家庭经济陷困或生活陷入困境之个人及家庭,办理急难救助服务,期于急难发生时提供适切支持,协助案家度过急难及维持基本生活。
二、 学校为学生重要之支持与关怀网络,教职人员于日常服务过程中较能及早发现学生及家庭之急难需求。为扩大急难救助服务之可近性,敬请贵校如发现学生或其家庭因家庭主要照顾者失业、重大伤病、意外事故、死亡或其他突发性事件,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影响学生就学及基本生活需求有相关急难需求,得依本会服务办法协助检具相关资料提出申请转介,提供适切急难救助支持。
三、 本会「急难救助转介单」及相关服务资讯,可至本会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使用,如对本服务有任何疑问或相关需求,欢迎电洽本会(03)932-2833谘询。
四、 检附本会「急难救助服务办法」及「急难救助转介单」各乙份供参,敬请查照并协助转知相关人员,以利相关资讯于教育现场推广及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