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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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2025年「青力親為.千萬祝福」服務學習獎勵計畫申請(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7/1至10/31日止)

  • 2025-07-02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資格
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
84年1月1日(含)後出生之國內大專生或畢業生(不含五專前三年、空大、在職專班、學分班)。
113學年第2學期(含)前,曾申請就學貸款。
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曾於本計畫合作社福單位擔任志工。
二、申請時間
114年7月1日 至 114年10月31日。
※請注意:每人限申請乙次,往年曾申請通過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請。
三、獎勵金額
每名新台幣16,000元(直接匯入就學貸款帳號)。
四、申請方式
請於申請期間內至【線上申請表單】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
五、審查結果公告
114年11月25日前公告於天河基金會官網。
六、聯絡資訊
洽詢專線:02-27081248 分機214(楊小姐)、213(黃小姐)
電子信箱:wisdomshare200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