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2025年「青力亲为.千万祝福」服务学习奖励计画申请(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7/1至10/31日止)

  • 2025-07-02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需同时符合下列三项:
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之国内大专生或毕业生(不含五专前三年、空大、在职专班、学分班)。
113学年第2学期(含)前,曾申请就学贷款。
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曾于本计画合作社福单位担任志工。
二、申请时间
114年7月1日 至 114年10月31日。
※请注意:每人限申请乙次,往年曾申请通过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请。
三、奖励金额
每名新台币16,000元(直接汇入就学贷款帐号)。
四、申请方式
请于申请期间内至【线上申请表单】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
五、审查结果公告
114年11月25日前公告于天河基金会官网。
六、联络资讯
洽询专线:02-27081248 分机214(杨小姐)、213(黄小姐)
电子信箱:wisdomshare200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