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秘书长115年8月24日院台性平字第1155015792号函(检附影本)办理。
二、行政院依「行政院性别影响评估人才参考名单建立及维护作业说明」第6点规定,办理旨揭交流讲习,相关事宜摘要如下:
(一) 讲习对象:
1、名单人才:本名单所列人才,近5年尚未参加行政院举办之性别影响评估观摩交流讲习者。5年内未参与讲习者,依作业说明第5点第2款规定,应予除名。
2、新进人才:近5年内具性别平等相关推动、倡议或实务经验之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实务工作者参加。参加讲习后完成指定实作案件且经评估合宜者,可依作业说明第2点第4款规定列入本名单。
(二) 讲习时间及地点:1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力发展学院(台北院区,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号)14楼贵宾厅办理。
(三) 报名方式:采线上报名,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请至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网站(https://gec.ey.gov.tw)最新消息下载简章及报名。
(四) 经行政院核定录训名单(含正、备取),预计115年10月12日前,公布于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网站最新消息专区,并以公文通知录训人员。
(五) 经通知核定录训者,须依简章第8点完成相关事项。
三、请贵校惠予公(差)假并结合奖励教职员工参与推动性别平等相关活动之相关措施或机制,鼓励参加旨揭讲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