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1、设籍台东县6个月以上在学学生
(非公费生、延毕生、重修生、学分班或夜间部学生)
2、具下列任一项资格者
(1)支领一次退伍金、固定给与、资助金、无给退除且未领军公教子女教育补助费之荣民、遗眷子女
(2)「战训或因公殒命」之国军遗族之子女
(3)「领取半俸」之荣民遗眷子女
※如荣民或配偶任公职或在学荣民子女本人为现役军人、荣民、公务人员身分者,则不合资格
3、114学年 学业成绩:75分以上(且无任一科不及格)、操行成绩:80分以上
※详细办法及申请表请参阅附件下载
115-1 毛毅先生荣民子女奖助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9/18)
- 2026-09-11
- 生活辅导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