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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
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5-1 中国青年救国团「屏东县团委会公益基金会奖助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办,截止至9/8)
| 一、 |
凡符合申请资格者(屏东县内高中职在学学生及设籍于屏东县但就读于全台各大专校院之优秀清寒学生),请学校先行初审申请资格、应备证明文件等资料,于9月18日(星期五)17时前寄送屏东县团委会(地址:屏东市成功路206号),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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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获奖同学名单将于10月16日(星期五)前公布及寄发通知单,并于10月24日(星期六)在屏东县救国团团庆活动中颁发奖助学金,受奖人务必亲自出席领奖,若无法到场者请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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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本奖助学金申请办法及申请书可上网(http://ptntc.cyc.org.tw)下载专区下载,请参考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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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业务联络人:救国团屏东县团委会李介斌先生,电话:(08)736-1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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