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鼓励旅台同乡子女奋发向学,本会特订定奖学金办法,奖学金申请说明如次:
(一)对象:具中华民国国籍且祖籍为贵州省之大学院校及研究所(不含军事院校)之在学学生,年龄以不超过30岁为限。
(二)标准:
1、凡操行甲等或85分(含)以上,学科总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者,每名每学年新台币陆仟元整。
2、凡操行甲等或80分(含)以上,学科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者,每名每学年新台币参仟充整。
(三)申请必备文件:
1、奖学金申请书
2、114学年(上、下学期)全部成绩单
3、身分证影本
4、籍贯证明文件(如户口名簿、户籍誊本)
(四)收件期限:115年11月30日前寄交本会(地址:114台北市内湖路2段179巷79弄14号),以邮戳为凭。
二、检送奖学金申请书如附件,欢迎优秀贵州学子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