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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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5-1 第十四届崇友实业奖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10/12)

  • 2026-09-15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就读国内大专院校电机、电子、机械、建筑、土木、资讯工程相关科系大学部二至四年级日间部或进修部在学学生(含建筑系五年制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75分以上并在班上排名为前25%,无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绩80分以上,无任何小过以上惩处纪录。
(二)家庭经济弱势: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家境清寒情形,或因天灾、意外等状况而家庭经济失依。
(三)未领取其他具实习或就业义务性质之企业奖学金。
二、本校名额:未定。
三、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一)中午12时止。
四、申请同学请于申请时间内备妥相关文件电子档后自行完成申请。
五、相关文件及申请流程请详阅附件档案-「2026第十四届崇友实业奖学金申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