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生查询车辆违规纪录方式:
(三)学生违规者,其违规处理费每次得以爱校服务二小时代替,爱校服务内容由学务处规定之。
四、112-1学期学生交通违规爱校服务(销点)请于113年1月11日17时前完成。
有关交通违规销点程序如下:
有车辆违规纪录者,请至生活辅导组(云起205)或校安中心(学生服务中心,云起楼117)领取爱校服务表,再行安排服务项目。
五、依据本校「学士班佛光助学金实施办法」第7条第二款:
「一学期内违反学生奖惩办法受小过(含)以上或累计三支申诫(含)以上处分,次学期停止助学金领取(取消国立收费)。」
六、建议同学应遵守交通规则并依规定办理车证,以保平安及免遭处分。
七、有任何问题请洽询学务处生活辅导组吕先生(分机:11215)或校安中心吴先生(分机: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