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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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学年度第1学期就学贷款(旧生、转学生) 申请公告(113年08月01日开始)

    一、申请就学贷款对象与资格(于113年2月1日开始适用)
    (一)申请就学贷款对象
    本贷款对象之学生应为有户籍登记之中华民国国民,并就读本校具正式学籍者。(享有全部公费生或已获得政府主办之其他无息助学贷款者,不得申请就学贷款。)
    (二)申请就学贷款之资格限制(依据112年报税资料家庭年所得进行查核)
    1.家庭年所得120万元以下者:可申贷(免付利息)。
    2.家庭年所得120万至148万元以下:学生加上兄弟姐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贷(免付利息)。
    3.家庭年所得超过148万元
    (1)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贷(自付全息)。
    (2)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贷(免付利息)。
    *定义说明:「兄弟姊妹」和「子女」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学具正式学籍的学生
    *家庭年所得120万以上之申请学生,需检附在学证明及户籍资料(含详细记事)。

    二、可贷金额
    可贷项目为学费、杂费、书籍费、住宿费、学生团体保险费、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
    (一)学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二)杂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三)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四)书籍费:每学期新台币三千元。
    (五)住宿费:校内住宿者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校外住宿者最高可贷$10,750(住宿保证金不得申请就学贷款)
    (六)学生团体保险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七)海外研修费:每生每年以新台币四十四万元以上限。
    (八)生活费:低收入户学生每学期可贷生活费4万元;中低收入户学生每学期可贷生活费2万元。
    *各项字段金额需分开填写,请勿合并列计。
    *若需申贷生活费,请检附证明至临柜办理。

    三、银行申请方式
    (一)台湾银行线上申贷:113年08月01日(四)至113年09月06日(五)截止
    1.线上申贷资格:第2次(含)以上申请就学贷款,且资料无异动即可线上申贷。
    2.申请网址: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 https://reurl.cc/9R9jYX
    (二)台湾银行临柜申请、对保:113年08月01日(一)至113年09月06日(五)截止
    1.只能临柜(不适用线上申贷之学生):
    (1)首办、转学生、延修生。
    (2)办理生活费、海外研修费者。
    2.申请流程(含办理所需证件与注意事项):请至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确认 https://reurl.cc/9R9jYX。

    四、学校注册
    经银行签章对保完成后,请于113年09月06日(五)前,将就学贷款「学校存执联(第二联)」缴回,缴交方式如下:
    (一)上传档案:以电子上传档案(.JPG、.PNG或PDF)至GOOGLE表单。
    ◆学士班 https://forms.gle/MMxUsPUxmm4GV4Kj8
    ◆硕士班 https://forms.gle/J2UbkzCa66eHGVmV7
    ◆博士班 https://forms.gle/eCvaHjdbgKWbttkw5
    (二)亲自缴交:送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校安中心(云起楼117室)。
    (三)邮寄:使用挂号邮件,于113年09月06日(五)前寄出(以邮戳为凭),寄送前请确认相关资料无误,保留挂号相关单据,挂号信封上请书写「佛光大学生活辅导组就学贷款资料」。

    五、教育部查调资格结果预定公告日期
    预计于113年10月底进行查调,对于复审结果有疑义者,请于公告日起5日内(不含假日)持国税局所开立之前一年全家综合所得清单(册)申请复查,合格者由台湾银行拨款予学校,不合格者补缴注册费,始算完成注册程序。

    六、本项规定事宜如教育部或台湾银行规定有变更,另行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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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03-9871000分机11216李先生(云起楼1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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