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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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开发文教基金会115年凯基「薪传100 × 课辅100」奖助计画(本案迳自申请,申请至5/31止)

    • 2026-03-08
    • 生活辅导组
    一、办理名称:115年凯基「薪传100 × 课辅100」奖助计画
    二、申请期间:即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
    三、申办方式: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
    四、申请对象:
    具中华民国身份且经教育部认可之各公私立大学院校在学优秀清寒学生。
    (一)一至四年级大学在学生及硕士班一、二年级在学生。本(第二十)届课辅服务时间自民国115 年09 月至116 年 08月底止。
    大四学生申请,限未来课辅期间仍在学者,已甄选上研究所者,须附录取证明。
    (二)最近两学期之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请检附 113学年度下学期及114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大学一年级请提供114学年度上学期成绩。
    (三)操行成绩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四)检附系所或教授推荐信正本。
    (五)检附低收入户证明或其他清寒证明文件、学生证影本[学生证影本应盖本学期注册章,若无盖注册章,请缴交在学证明]及身分证影本。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币伍万元整。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课辅计画书一份(约600~1000字)。
    (三)签署于一年内服务100小时志工承诺书。
    (四)蒐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告知书。
    申请表格:(请于基金会网站下载https://www.cdffoundation.org/zh-tw/
    七、其它说明:申请表请详实填写,如有不实或不全者与资料未齐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电话:02-2763-8800转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