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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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台东县「台湾土地银行受讬管理吴金玉、吴陈金桂教育公益信讬-急难事故助学金」事宜(随到随审)
     

    • 2020-03-11
    急难事故助学金:
    (一) 申请对象:
    1. 设籍 台东县 6 个月以上,现就读台东县 辖内 国民中学、高中职
    等学校及前 述学校毕业现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学士学位之学生 。
    2. 上述学生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灾害 、经济变故、伤亡等、家
    庭负担家计人员非自愿性失业、死亡、罹患重大伤病、失踪、
    服刑等经济困难者 ,由导师协助证明。
    (二) 助学金金额及名额:每案申请上限金额 10,000 元,由审查委员
    会依事故个案情形审查决定。 本助学金之申请,一户以一名为原
    则,惟符合申请资格子女在 4 名 含 以上者,得增加一名 请同信
    封邮寄 但助学名额由审查委员 会审核决定。
    (三) 申请程序:
    1. 变故事由发生于六个月内者,由学校转介申请资料向台东县政府教育处申请办理。
    2. 申请时应检具助学金申请书(附件二)及所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