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17条第1项及第18条第1项规定之租税优惠 2023-04-11 生活辅导组 校外赁居 有关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第17条第1项及第18条第1项规定之租税优惠,其实施年限业经行政院于112年3月25日以院台建字第1121005562号令,定自112年6月27日起至117年6月26日止。 附件档案 参考连结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60125&flno=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