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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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中山青年论文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截止日12/15)

    • 2025-11-07
    • 生活辅导组
    一、宗旨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为鼓励各大学院校博、硕士生研究孙中山先生思想,特依据本会捐助章程第二条订定本要点。
    二、办法
    奖助金额:博士生每年新台币2万元整,至多补助四年。
    硕士生每年新台币2万元整,至多补助两年。
    奖助名额:每年以奖助博士二至四名、硕士六至八名为原则,实际名额依年度申请人数及评选结果为准。
    申请资格:
    (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
    (二)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学院校之在学博、硕士生,其学位论文内容与孙中山先生相关并提出论文大网,研究范畴包含中山先生思想、政策、史事等。
    申请文件:
    (一)纸本申请书乙份
    (二)指导教授推荐函乙份
    (三)学位论文大纲纸本六份
    (四)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
    以上纸本请以挂号邮寄本会,并将申请书子档级学位论文大纲PDF档以电子邮件传送本会信箱。
    申请时间:每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审理方式:
    (一)由本会遴聘孙学研究相关之学者专家审查。
    (二)每年于本会中山学术着作奖赠奖典礼公开年度奖助报告。
    三、权利及义务
    (一)得奖者须保证其论文内容未有抄袭、改作、侵权等违反学术伦理或着作权相关法规之情事。如有上述情事,得奖者需自行负起相关法律责任,并应立即返还已领取之奖助学金。
    (二)凡博/硕士研究生第二年起欲继续申请本奖助学金,应同时检附指导教授审核通过之论文架构进度以供本会参酌。
    (三)得奖助学金之论文完成或正式出版时,应注明以下字样:「本着作获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中山青年论文奖助学金」,并赠与本会乙份。
    (四)经本会核定奖助之论文着作,本会得与作者协议,于双方同意之前提下,编辑或选录论文之部份内容于期刊及其他形式之媒体或研讨活动中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