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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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团法人行天宫文教发展促进基金会「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奖助办法」。(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至9/30截止)

    • 2025-07-31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应具中华民国国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内经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学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硕、博士班在学学生,学业成绩优异,或论文水准优异者。
    1.大学部:大学学业成绩每学期均达80分以上,且成绩达该系前10%以内,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之在学学生。
    2.硕士、博士生:学业成绩及论文水准优异之在学学生。
    (二)家境经济缺乏或困难之就学学生优先录取。

    二、奖额:奖助项目及金额得视受培育学生之学杂费、书籍购置需求、国内外生活费等实际状况个别评估核给。
    (一)国内培育金额:每人每学年合计最高上限为新台币20万元。
    (二)国外培育金额:每人每学年合计最高上限为新台币40万元。

    三、申请方式:
    (一)请至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填写「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培育」Excel(新申请电子档),并寄至scholarchip@ht.org.tw

    **未填写电子表单,迳行寄送纸本资料者或已填写电子表单,未寄送纸本申请资料,恕不受理申请。
    **电子表单仅保留填写之该学期使用,新的学期申请需再重新填写。
    (二)下载并完成培育申请书与相关附缴证明,以长尾夹依序固定(勿使用钉书针或胶封装订),并于信封注明“申请者科系”,于收件期限内以挂号寄送至该基金会(10444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一段144号〈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奖助〉收),逾期或资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四、应缴文件:
    (一)申请书。
    (二)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最近三个月内)。
    (三)申请人自传 (含个人求学历程、生涯规划、家庭经济环境、社会服务看法、如何运用本奖助学金等。
    (四)指导老师(或所长)推荐书。
    (五)在学证明。
    (六)资赋优异证明:
    1.大学部:大学历年成绩单正本(含系排名)。
    2.硕士、博士生:硕士生需检附大学(每学期含系排名)及硕士历年成绩单正本、研究计划或研究论文概要。
    **博士生需检附硕士及博士历年成绩单正本、硕士及博士论文概要。
    (七)足以证明家境经济缺乏或困难之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中)低收入证明、财税证明等相关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务之证明文件,可提出供评审参考。
    (九)其他足以证明所列状况之文件。

    五、备注:其他事项请参阅该基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