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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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110 年度彰化县大专青年学生公部门暑期工读报名简章,如欲申请,请依规定申请。

    • 2021-04-28
    一、暑期工读申请资格:
         1、 29岁以下学生本人设籍彰化县满四个月以上(以开始受理报名日期110年4月28日起算,即109年12月28日以前设籍)。
       2、具有国内正式学籍之109学年度且现为在学大学、四技、二技、二专、五专四年级在学学生,不包含侨外生、应届毕业生、五专三年级以下学生、进修部、空中大学学生及研究生。
       3、特殊学历条件,须至少符合以下资格之一者:
         (1)就读英文(语)相关系所者、就读外文系英文(语)组者(含未分组之外国语文系)、修习英文(语)辅系、修习各大学专为国小英语教学所开设之英语20学分班、修习师资培育大学全英语教学师资培育课程。
         (2)达到CEF语言参考架构B1级者(参考资料如附件)。
         (3)就读资讯相关系所者、选修资讯相关课程合格学分者(至少一门)或取得资讯相关证照者。
         (4)完成并通过「和AI做朋友」线上研习课程,取得证书
             (网址https://www.openedu.tw/course.jsp?id=876)。
      二、 工读期间: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1、采通信报名,简章及报名表件详见附件。填妥报名表件个人资料后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挂号邮寄至各用人单位【请参阅简章中之「110年度彰化县大专青年学生公部门暑期工读用人需求一览表编号8」之报名邮寄地址】,信封上请注明「报名大专青年暑期工读」。
          2、每人仅限报名1个工读用人单位,如发现重复报名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日期:自110年4月28日(星期三)起至110年5月11日(星期二)止(以寄件日之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五、 若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洽询本府教育处学管科林媛萍课程督学(04-7222352)或业务承办人施佩婷老师(04-753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