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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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学年度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脑技能基金会奖学

    • 2023-12-22
    • 生活辅导组
    一、奖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1)凡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高中职之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资格者。
    (2)111 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智育成绩(学期总成绩)均须达 70 分以上。
    (3)在校期间持有本奖学金各奖项指定之认证或鑑定合格证书,且于108年1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间取得。
    (4)申请TQC项目者,一般证照:成绩需达80分以上;输入类:中文输入、英文输入、日文输入及数字输入皆须达专业级以上才可申请。
    (5)申请者学业成绩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专日夜间部选读、旁听及公私立机关委讬职校代招之学员不得申请。

    二、申请文件
    (1)线上填写申请表并下载「检具证明表单」张贴证明文件
    (2)111 学年度(全学年度)成绩单正本乙份
    (3)在学证明书正本各乙份(须使用申请表单加盖学校的证明章)

    三、申请期限
    自113年1月4日(四)至2月29日(四)止。

    本案请备妥申请资料后,请于113年2月23日前缴交至学务处校安中心奖助学金承办人审查并确认资料是否完备,待核可后由学生迳自申请。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连结和附件。

    若有问题,请迳洽学务处校安中心117室
    (或电03-9871000转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