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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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学年第1学期佛光大学学士班繁星推荐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开始申请(仅适用于111、112学年度入学学生,申请时间2025-10-01~10)

    依据:「佛光大学佛光大学学士班繁星推荐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试行要要点」办理。
    壹、适用对象
    经繁星推荐入学管道分发录取且就读本校,学科能力测验达以下标准者,得提出申请:
    一、学科能力测验级分四科合计42级分(国文+英文+数学+社会)或39级分(国文+英文+数学+自然)以上(含)者,另依本校学士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办法办理。
    二、以学科能力测验级分三科合计申请者,依据该学年度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公告「学科能力测验各科五标」之成绩,并以录取本校学系所参采之科目为基准,若录取参采二科者,再选择一科;录取参采一科者再选择二科,则依照本要点办理,三科级分依下列四种组合择优申请,
    1.国文、英文、数学A;
    2.国文、英文、数学B;
    3.国文、英文、社会;
    4.国文、英文、自然。
    贰、奖助学金发给金额
    一、三科成绩和,达该三科均标的级分和,发给奖助学金2万元。
    二、三科成绩和,达该三科后标的级分和,发给奖助学金1万元。
    三、不符上述标准,发给第一志愿奖助学金1万元(限领乙次不得续领)。
        上述第一至第三款奖助学金,择一领取。
    ※当学期获奖学生需于该学期服务学习20小时。

    叁、申请缴交文件
    一、申请表。
    二、奖学金申请确认单(申请网址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操作步骤(请参附件):校园e化整合系统>>奖助学金作业>>系统自动产出系统奖学金申请确认单。
    三、成绩证明。
    四、银行帐户存折影本(银行存折影本请缴交至出纳组,若入学时已缴交,则无需再检附)。
    肆、办理程序
    (1)先线上申请。
    (2)将奖助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与申请表及成绩证明送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205室李先生(分机11216)。
    伍、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二、地点:云起楼-生辅组(205室)。
    陆、问题询问
    请迳洽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李先生(分机11216),线上申请作业截止日期至114年10月10日止,务请惠予掌握时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