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照顾经济弱势之视障学生稳定就学,本会提供「清寒视障学生奖助学金」之服务申请。
若您或是身边有符合以下申请资格的视障生,都欢迎可以协助转发本申请简章。
●申请对象
国籍为中华民国国民,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之视觉障碍者,并处于经济弱势的视障学生。
●申请资格
1.家境清寒且持有县市政府核发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或里长开立之清寒证明者,请于申请表摘述家境清寒状况。
2.且学期成绩平均七十分以上,且当年度未曾领取本会助学金补助者。
3.非就读一般标准学制者,将特案评估审核。
●应缴证件
1.申请书
2.身心障碍证明之视觉障碍正反面影本
3.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影本(需有最新学期注册章)
4.最新学期成绩单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户证明,或清寒证明
●录取名额
一年两期,一期奖助30名视障生为原则,每名一期可补助5000元。
●收件时间
第一期:每年二月一日截至三月底(3/31)
第二期:每年八月一日截至九月底(9/30)
●录取日程与规定
1.收件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凭
2.以清寒程度为优先考量
详细规定可洽询窗口
爱盲基金会社工员 林思妤
电话(02)23616663 转 8915
电子邮件 0590@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号13楼之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