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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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 财团法人永龄教育基金会-114年永龄铭日希望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截止日11/28)

    • 2025-08-27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并就读国内、外大专校院,包含日间部、进修学士班、硕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学籍且仍于修业年限内。
      (二)不符合以下身份资格者:五专前三年学生、延修生、空中大学学生、在职专班学生、学分班学生。
      (三)曾就读永龄希望小学,并具相关就学纪录者。
      (四)113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与操行成绩之加总平均达60分以上。
    • 奖助名额与额度:
      (一)预计录取名额共1,000名。惟该基金会得视实际申请件数及申请人表现情形,保留从缺、不足额录取、增额录取及增设奖项等权利。
      (二)奖助金额:每名获选学生可获核发奖助学金新台币6,000元整;有另获颁卓越奖助金者,该金额将另行个别核定。

    • 申请方式:申请人须至线上表单填写申请资讯并上传申请书档案:
      (一)报名表单(114年10月1日开放填写):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2025
      (二)注意事项:
          1.请确实填写所必填字段,资料不全将影响申请资格。
          2.上传文件请务必清晰可辨,建议以 PDF 格式上传。
          3.个人资料使用同意书须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图像需清楚、内容可辨识。
          4.若资料需补件或修正,该会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络资讯正确畅通。

    • 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备妥下列文件并一并提交,除第(七)项为非必要项目外,其馀各项皆属必要文件,请务必齐备,以免影响审查资格。
      (一)申请人基本资料。
      (二)我与永龄希望小学的回忆。
      (三)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四)在学证明:请提供以下任一份 效之在学证明文件,作为申请资格依据:
          1.学校开立之正式在学证明(需盖章或具电子签章)。
          2.盖当学期注册章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五)113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与操行成绩证明:
          1.大学一年级、硕士班一年级、博士班一年级新生,请提供前一学历成绩单(例有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绩,硕一生提供大学成绩,博一生提供硕士成绩)。
          2.在学学生:请提供113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正式成绩单与操行成绩证明。
          3.成绩单须由学校教务单位核发或盖章,以确保资料真实。
      (六) 个人资料使用同意书:请于纸本同意书上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清晰寄送,字迹须完整且可辨识。
      (七) 特殊表现相关证明(非必要项目):
          1.竞赛成果证明。
          2.国际参与纪录。
          3.志工服务纪录。
          4.具名推荐文件。
          5.学习历程资料。

    • 申请期限: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下午5时止。

    • 参考网站: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2025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