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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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2 陈柏峰教育基金会114学年度奖助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4/30)

    • 2026-03-23
    • 生活辅导组

    申请资格:

    一、凡设籍台东县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国中、高中职、大学及研究所在学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是继续升学者才得以申请,并请获奖学生于领奖当日出示欲就读学校之注册证明)。

    二、不受理延毕生、在职进修、推广教育。

    三、家境清寒,经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户者

    四、114学年度(114年9月~115年6月)全年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须85分以上)。
     

    申请证件:

    一、申请表。

    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本。

    三、114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单正本(114年9月~115年6月)。

    四、奖惩纪录或操行成绩正本(曾记小过以上者不得申请)。

    五、中低、低收入户证明书正本。

    六、学生证正、反面或在学证明影本。

    七、自传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项奖状请检附影本。
     

    名额及助学金金额: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万元。

    二、大专院校:二十名,每名肆万元。

    三、高中职:三十名,每名贰万元。

    四、国中:四十名,每名捌仟元。

    以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如分数相同,以自传及奖状为审查参考)。
     

    申请时间: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30()寄送114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正本及相关申请证明文件,以邮寄或亲送至台东市博爱路425号;救国团台东县团委会服务组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凭)。

    第二阶段:请完成第一阶段受件申请者于7月31日(五)前寄送114学年度下学期成绩单正本至本会。若提供成绩单影本者,领奖当日需携带正本以兹证明。

    ※须于第一阶段时限内寄送114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正本及相关证明文件至本会俱备申请资格,而后于第二阶段时限内检附114学年度下学期成绩单正本至本会,即完成申请手续。

    申请相关文件请至下载专区下载: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