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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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心脏病儿童基金会「心脏病童奖励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9/30)

    • 2026-07-03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一)申请资格:曾经于该基金会合约医院接受心脏导管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的心脏病童。
    1.心脏病严重度分及必须符合:重度、中度、轻度。(详见心脏病同奖励学金疾病诊断表)
    2.特殊专案:
    *特殊教育学生请附学校证明
    *可免交作文

    二、申请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三、奖励学金金额:依年度预算及申请人数作为录取名额依据
    (一)国民小学:新台币2000元。
    (二)国民中学:新台币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职、五专前三年):新台币4000元。
    (四)大学、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及二专):新台币5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学士后研究生:新台币1万元整,每人限领一次。

    四、检附文件:
    (一)心脏病童奖励学金申请表
    (二)心脏病童奖励学金疾病诊断表(*由小儿心脏科医师填写)
    (三)学校正式成绩单正本(请至学校申请学年成绩单)
    *请缴交一学年(上下学期)成绩单正本
    *小一新生没有成绩单,故未符合申请资格
    (四)健保IC卡影本
    (五)作文
    1.国小组:我与心脏病的勇敢旅程
    2.国高中组:那些心脏病教会我的事
    3.大学以上:我的健康生活日记
    *请自备稿纸撰写或打字
    *不计入评分
    *内容精采者,择优刊载于「儿心会刊」

    五、申请手续:
    检附申请表及疾病诊断表,备齐所需文件于115年9月30日前,以挂号邮寄至台北市青岛西路11号4楼之4。

    六、其他说明:
    (一)录取人数根据「获奖标准人数」而定,基金会保有审查及录取权。
    (二)除发函通知获奖者外,并于基金会公开资讯公告获奖者完整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