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使15至35岁青年壮游带来创新学习、教育价值,也产生认识世界及乡土的社会文化新意义,培养对这块土地的热情与关怀,本署与在地非营利组织及大专校院合作以非营利之方式设置各地青年壮游点,作为青年认识乡土、行遍台湾,随时可深度学习的入门点;透过青年壮游点的建置,鼓励更多青年认识在地特色及故事,办理青年壮游点计画。
二、实验青年壮游点申请资格,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依法设立之非营利组织与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皆可提案,惟当年度获奖补助之青年壮游点营运单位不得提出申请。
(二)地方(青年)团队得洽妥依法设立之非营利组织与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担任营运合作单位,由营运合作单位向本署提出申请。
三、申请方式:符合申请资格者应备函将申请资料邮寄或亲送本署国际及体验学习组(100218台北市徐州路5号14楼壮游点专案小组收)。
四、申请期间: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26日止(以邮戳为凭)。
五、实践奖金:每案实践奖金最高新台币15万元(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