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因教育部有学士班学杂费定额减免政策(3.5万/年),部分类别的减免金额已低于教育部定额减免,因此减免类别调整如下:
一、申请类别
凡本校学生具下列优待减免身分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请:
- 军公教遗族(首次申办务必纸本缴交申请文件,确认身分后,续办将由生辅组迳行办理)
- 现役军人子女(限硕士班学生申请)
- 原住民学生
- 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 身心障碍学生
- 低收入户学生
- 中低收入户学生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孙子女
- 同一户两名(含)以上就读(含已毕业于本校者),第二名起即享有本优惠
- 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参加佛光会会员满五年以上且未中断者
- 策略联盟学校教职员工
二、申请期限
- 新生:113年8月1日(四)至113年8月30日(五)
- 转学生:113年8月5日(一)至113年8月30日(五)(转学生请于报到时备妥办理学杂费减免之相关资料并缴交,线上系统申请表于开学后一周内补缴至生活辅导组。)
- 请于减免办理完成后,至「合作金库学费代收网」(https://ars.tcb-bank.com.tw/Student/Page/NSB1_1_600.aspx)下载并打印减免后之缴费单(请确认缴费单会显示教育部减免之金额,金额正确再进行缴款)。
- 敬请有申请资格之同学于期限内办理,逾期恕无法接受补办。
三、申请与缴交方式
- 采线上系统申请(https://fguapp03.fgu.edu.tw:8082/studexemp/)并打印出申请表,确认资料无误后,请于申请表上的签章字段签名。
- 缴交方式:首次申办限缴交纸本。请将申请表与缴验证件,交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云起楼117室)。(各减免类别需附上的缴验证件可参考下面附件,送件流程建议亲自缴交,若使用挂号邮件请确认相关资料无误,保留挂号相关单据,挂号信封上请书写「佛光大学生活辅导组申请减免文件」)。
请注意 : 于减免完成后,再进行缴费或办理就学贷款 。
四、注意事项
- 缴验文件(申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需在有效期限内。
- 户籍誊本不可省略记事。
- 申请身心障碍类(本人、子女)学杂费减免,应计列人口之家庭年所得,未超过220万元再提出申请(可至国税局申请家庭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此清单请自行申请确认,无需缴交)。
- 具学杂费减免资格同学,务必依申请时限办妥学杂费减免后,再以减免后之缴费单缴费或申请就学贷款,切勿先行缴费。
- 在同一学期已享受就学减免费用者,如有复学或转学等情形,不得重复申请。
- 学杂费减免均以法定修业年限为限(身障生除外)。
-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最新学杂费减免规定办理。
五、同时符合下列性质减免,请同学择一申请:
- 各类学杂费减免。
- 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之助学金。
- 其他部会提供就学费优待或减免。
例如:
△人事行政总处公教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
△法务部被害人子女
△受刑人子女就学补助
△台北市劳动局
△新北市劳工局劳工子女就学费用补助
△教育部弱势学生助学计画
△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单亲培力计画学费、学杂费及学分费补助
△农委会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
△行政院退辅会荣民子女就学补助
若申请上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询问,也欢迎加入至Line群组,才不会遗漏重要资讯。https://line.me/ti/g/-bH_wEUsrw
学务处生辅组03-9871000分机11217刘小姐 (云起楼117室)
△人事行政总处公教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
△法务部被害人子女
△受刑人子女就学补助
△台北市劳动局
△新北市劳工局劳工子女就学费用补助
△教育部弱势学生助学计画
△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单亲培力计画学费、学杂费及学分费补助
△农委会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
△行政院退辅会荣民子女就学补助
若申请上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询问,也欢迎加入至Line群组,才不会遗漏重要资讯。https://line.me/ti/g/-bH_wEUsrw
学务处生辅组03-9871000分机11217刘小姐 (云起楼117室)
身分
|
减免标准
|
应缴交文件
|
备注
|
1.军公教遗族
|
卹内全公费:学杂费全免。
卹内半公费:学杂费减免50%。 卹满:依教育部公告之定额减免。 |
|
如遗族父母为现职军公教人员,须缴未领子女教育补助费之证明。
经教育部核定通过者,可减免学杂费至毕业。 延长给卹者,须再提供相关资料报部备查。 |
2.现役军人子女
|
学费减免30%
|
|
以开学日计三个月内请领在职证明。
|
3.原住民族学生
|
依教育部公告之定额减免
|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
极重度或重度:学杂费全免
中度:学杂费减免70% 轻度:学杂费减免40% |
|
身心障碍人士之子女就读研究所在职专班者,不予减免。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5.身心障碍学生
|
极重度或重度:学杂费全免
中度:学杂费减免70% 轻度:学杂费减免40% |
|
|
6.低收入户学生
|
学杂费全免
|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7.中低收入户学生
|
学杂费减免60%
|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8.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孙子女
|
学杂费减免60%
|
|
|
9.同一户两名(含)以上就读本校(涵已毕业于本校者),第二名起即享有本优惠
|
学杂费减免10%
|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10.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参加佛光会会员满五年以上且未中断者
|
学杂费减免10%
|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11.策略联盟学校教职员工
|
学杂费减免10%
|
|
以开学日计三个月内请领在职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