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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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外交部国际法研究奖(生辅组协助申请,申请日:即日起至7月7日止)

  • 2023-04-21
  • 游亚欣(留职停薪)
(一)申请条件:
 1、各大专院校在学进修生,包含学士、硕士或博士后再返校继续进修期间之学生。
 2、采认学科之修业成绩如下:(学科审查分数暂定占总成绩40%)
 (1)以前年度(不限前一学年度)曾修读国际公法或国际海洋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2)以下国际法专业科目为加分项目,各科成绩达60分以上者,每门加1分,至多加计3分,包括:国际法院成案、国际组织(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经贸法、国际网络安全法律、国际法专题研究、超国界法律问题研究(注:倘国际公法一科成绩达70分以上者,其曾修读之国际海洋法,亦可纳入三门学科之一采计;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经贸、区域研究,亦可择一替代纳入三门学科),倘修读课程之名称不在前揭列举采认之科目范围,惟授课实际内容近似,请检附教师提供之授课大纲,以便核实;曾参加英语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或模拟国际组织会议者另总分加计2分。
3、最近学年度两学期学业总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未有任一门课程不及格,且无不良纪录者。
(二)申请程序及审核方式:
1、申请人应于申请期间填具申请书,并备妥曾修习采认学科成绩单正本、在学证明、自传(内容含自我规划及志向说明)、5,000字中文或4,000字英文国际公法专题报告(报告审查分数暂定占总成绩60%)、推荐函及着作权授权同意书各1份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2、撰写国际公法专题报告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依据「中央政府各机关学校稿费支给基准数额表」以每千字为单位之计算基准,经扣除封面含题目、学校系所及申请人姓名等资讯、引用他人着作内容、注解及参考书目后,总字数为中文5,000~5,999字或英文4,000~4,999字。
(2)评分参考项目包括:文字运用能力、论述完整程度,资料丰富、引注详实、论述逻辑清晰,研究结果具有见解、对学术、外交政策或实务工作提出建议等。惟实际评分并不完全以前列项目为限。


(三)本案由生辅组协助申请,申请日期即日起至7月7日止。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连结和附件。

若有问题,请先查看活动讯息连结
请于112年7月7日(星期五)前将应缴文件,送至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分机11213
逾时不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