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一) 大学院校(含五专四、五年级)20名,每名新台币1,500元整。
三、申请基本资格:
(一)会员资格
1.申请优秀子女奖学金至少连续在会满二年(即入会第三年才可提出申请)。
2.同一会员子女如有两位申请都录取,则以奖学金申请金额高的择一位颁发奖学金。
3.凡在国内公私立国中、高中职及大专院校就读之会员子女,合于下列「受奖子女资格」规定者均可申请,任何一项未达标准者不予录取。
(二)受奖子女资格
1.现为本会会员子女者,不得连续受奖(即隔年得奖)。
2.大专院校、高中职113学年度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者,国中学业成绩总平均在85分以上者。
3.以学业成绩排列择优录取。
1.申请优秀子女奖学金至少连续在会满二年(即入会第三年才可提出申请)。
2.同一会员子女如有两位申请都录取,则以奖学金申请金额高的择一位颁发奖学金。
3.凡在国内公私立国中、高中职及大专院校就读之会员子女,合于下列「受奖子女资格」规定者均可申请,任何一项未达标准者不予录取。
(二)受奖子女资格
1.现为本会会员子女者,不得连续受奖(即隔年得奖)。
2.大专院校、高中职113学年度成绩总平均在80分以上者,国中学业成绩总平均在85分以上者。
3.以学业成绩排列择优录取。
四、申请期间:114年9-10月。
五、申请地点:本会(申请送件请寄至大里国小)。
六、申请手续:
(一)填具本会印制之申请书(格式另订,如附件一)。
(二)该学年度第一、二学期成绩证明书(百分呈现,请勿注明等第)。
(三)户口名簿影印本。
(二)该学年度第一、二学期成绩证明书(百分呈现,请勿注明等第)。
(三)户口名簿影印本。
七、奖学金颁发:由本会订期颁发。
八、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