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北市失业劳工子女114学年度第1学期就学补助,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请(邮寄以邮戳为凭)。
2.一律采邮递方式申请。
3.如有相关疑问,(https://bola.gov.taipei/劳动教育文化/失业劳工子女
就学补助)。
•申请资格(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设籍台北市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院校具正式学 籍(不含研究生、公费生、各类在职班、学分班、假日班、轮调建教班学生、空中大学、 空中进修学院、学士后各学系学生及大专校院延毕学生等)。 但申请人与设籍本市之国民结婚,且获准居留依法在台湾工作之外国人、大陆地区人民、 香港或澳门居民,不受设籍限制。
2.申请人须于114年4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期间非自愿离职失业,且提出申请补助时仍未就业,并符合失业1天以上未满6个月〔失业起始日未于此期间者,不予补助。
3.申请人及配偶 112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 148 万元以下。
4.申请人子女未领取政府其他同性质之各类就学补助或学杂费减免优待(例如:已获教育部高 中职「免学费方案」者,不予补助)。
PS:申请新住民清寒助学金者 不可申请本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