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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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财团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会2025「耀登炳南大专校院优秀人才奖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至9/30日止)

  • 2025-08-14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期间: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前。

二、申办方式:线上申请或自行邮件寄送该单位申请,请择一方式送件

1.线上申请

请备妥所有申请相关资料,依照检附资料顺序排列,用PDF档将资料寄出至【财团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会】电子信箱(email:audenedu@auden-foundation.org.tw)收即可。

2.纸本报名

请将所有申请资料影印两份并依照检附资料顺序装订,信封上请标注【2025耀登炳南大专院校优秀人才奖学金】寄至334桃园市八德区和平路772巷19号【财团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会】收

三、申请对象:

1.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有身分证)或者外籍人士在台湾学校就读者(有护照)。

2.就读国内已立案大专院校资(通)讯及环境永续相关系所之修业年限大学生及博(硕)士,不含休学生、延毕生、学分班及空中大学等。

3.成绩计算方式:(以113学年上下学期总成绩为准)

                学士班:学期学科总平均分数85分以上且系所排名前10%

                博(硕)士班:学期学科总平均分数85分以上(或者GPA4以上)

以上皆无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绩甲等或者80分以上

四、申请资格与奖励:

申请资格与奖励.jpg

五、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1.申请表

2.就读学校学生证正反面影本(需有每学期注册章),无学生证者,请检附在学证明相关文件。

3.身分证正反面或外国护照(此项皆为影本)

4. 113学年上下学期总成绩单影本(若成绩以等第标示请附对照表)

大学一年新生:提供高中三年级上下学期成绩单影本。

硕士班新生:提供大学历年学期总成绩单影本。

博士班新生:提供硕士班历年学期总成绩单影本

5.个人杰出事蹟及未来发展说明,请检附照片或相关报导资料(附件二)

6.学校推荐函一份(附件三)

7.申请者请检附本人银行(或邮局)存折封面影本

8.个人资料使用同意书(附件四)

9.申请者切结书(附件五)

六、其它说明:

1.申请奖学金相关资料及表格,寄出前请确认是否填写完整并备齐。资料完整者,优先进行审核;未完整者,本会用电子信箱通知参加者,并于期限内补齐,超过期限资料未提供,视同放弃。

2.该学年若已获得其他单位奖学金者,不得重复申请本奖学金。

3.申请奖学金所检附相关文件资料,无论录取与否一概不退还。

4.若经查证资格及资料非属实者,取消录取资格并全额退回奖学金。

5.本奖学金申请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本基金会保留最后修改的权利。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李佳俐专员 03-3631909 )。

 

基金会奖学金活动网址:https://www.auden.com.tw/2025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