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
(一)山东省借。
(二)现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中国文史学科系。
(三)全年操行成绩甲等,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得申请优秀青年奖学金。
(四)家境清寒(但全年操行成绩甲等、学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得申请清寒助学金。
(五)已受公费(及其他奖学金)待遇之学生不得申请。 - 奖学金名额:
(一)优秀青年奖学金每名全年新台币壹万伍仟元正。
(二)家境清寒助学金每名全年新台币捌仟元正。 - 申请文件:
(一)申请表一份。
(二)全学年度之学业及操行成绩一份。
(三)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以家境清寒资格申请者请附清寒证明(无则免附)。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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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2月17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生辅组校安中心117室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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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附件。
若有问题,请迳洽学务处校安中心117室
(或电03-9871000转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