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114学年度第1学期就学补助,将于114年9月5日起至同年10月14日止受理申请。
2.一律采邮递方式申请。
3.如有相关疑问,请上劳动部网站查询(https://www.mol.gov.tw)。
•申请资格(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地1、2项条件)
(一)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于114年10月14日前,未请领老年给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于114年7月15日至10月14日,经核服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经贴者。
2.于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经核服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经贴且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业日数未超过30日者。
3.于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经核服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经贴且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
4. 于114年9月5日至114年10月14日非自愿离职,且至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者。(依本条件提出申请者,应于114年11月13日以前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始核给本补助。)
(二)申请人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有正式学籍之学生。
研究生、公费生、各类在职班、学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学、空中行、商专、学士后各学系学生及大专校院延毕学生等,不在补助范围。
5.补助标准:公立大专校院学生每名1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