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林熊征学田基金会奖学金
第一条:本财团为奖励全国公私立大学及独立学院之优秀学生进修起见,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奖学金名额本年度定为五○名,凡各院校大学部在学二年级以上学生(不包括夜间部、推广教育部、进修部)均得申请本奖学金,本学田每名发给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第三条:申请本奖学金之学生须合于下列各款之规定: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就读全国公私立大学(学院)二年级(含)以上之学 生。
二、前一年度上、下学期学年学业成绩总平均分数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第四条:申请学生须检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 学校之保荐书。因需要盖学校关防,故须于114.09.18前至云起楼校安中心完成用印申请)
二、 学年成绩证明书(成绩为优、甲等者请向学校申请原始成绩)。
三、 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须盖当年度注册戳章)。
四、 申请人个人身分证影本。
寄交(邮政须用挂号)本财团董事会审核,如有证件不全或不实等情事,概不受理。另申请学生若有全国性竞赛得奖之情事,可提供奖状影本为复件供参。
欲申请者请于114.9.1至114.9.30下午5点前至学田网站输入申请资料,网址 http://www.ta-yung.com.tw/,再打印检核表及保荐书(共2页)并检具相关证明文件,一同挂号邮寄申请收件(以邮戳为凭)
通 讯 处:104台北市南京东路二段六号十二楼。
收 件 人:学田奖学金 收
联络电话:(○二)二五六八二三五六分机九三二、九三七。
(若有疑问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10~12时,下午2~4时来电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