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
(一)本奖助学金发给对象,为中华民国国民,凡家境清寒者,领有县市政府单位核发之低收入户证明(经该主管机关审核认定为低收入户之户内成员,且该低收入户证明之低收入户成员栏内,打印该名学生之姓名,非邻里长开立之清寒证明)。
(二)目前就读全国公私立大学院校(含大学、学院、科大、技术学院)日间部(不含公费生、研究生、在职生及进修部学生)学生,前一学期学科平均成绩及操性成绩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请。 -
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名每学期最高5,000元整。名额由该会审查小组视经费及申请人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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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请在申请截止日前将相关资料邮寄至 30069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417号12楼 「昌益慈善基金会」奖学金审核小组 收,邮戳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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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正本资料务必提供正本,否则视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审核:
(一)申请书。
(二)政府核发「低收入户」证明文件正本。
(三)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乙份。
(四)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证明当学期有学籍者,须加盖教务处注册章)。
(五)前一学期在学成绩及操行成绩单正本。
(六)申请人本人清晰银行或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加盖印章及签名),采汇款方式汇入申请人帐户内。 -
申请期限: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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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