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
(一)现就读于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之在学学生(不含在职专班学生、空中大学生、假日班之进修推广生、硕士生及博士生)。
(二)113学年度下学期学业平均成绩65分以上(仅限大专院校学业成绩,大一新生勿以高中阶段成绩提出申请)。
(三)113学年度下学期德行成绩无旷课及惩处纪录。
(四)财务或其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各县市政府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资格。
2.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灾害、经济变故、人口伤亡等)。
3.家中负担家计者因失业、失踪或罹患重大疾病,无法工作。
4.目前接受社福单位辅导、扶助或安置。
5.其他足以证明需要财务协助。请提供导师推荐信或自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俾便查考。 - 奖助金额及名额:本校最多可推荐2名。每名114学年度发放奖助学金新台币(以下同)五万元,分别于同一学年度上、下学期注册后,预计于114年12月底及115年4月底前,各发放二万五千元。 为避免资源重复落在同一学生身上,校内初审时原则以未领取其他奖助学金之学生为优先。
- 申请文件:(五)至(十)择一检附即可
(一)奖助学金申请书乙份。
(二)113学年度下学期成绩证明。
(三)113学年度下学期奖惩证明。
(四)存折封面影本。
(五)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特殊境遇家庭证明。
(六)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灾害、经济变故、人口伤亡等)证明。
(八)家中负担家计者因失业、失踪或罹患重大疾病,无法工作证明。
(九)目前接受社福单位辅导、扶助或安置证明。
(十)办理学贷证明者或其他足以证明需要财务协助者,请检附导师推荐信。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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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9月30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云起楼生辅组奖助学金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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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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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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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人台湾金融服务业联合总会另有办理「大专生金融就业公益专班」辅导资讯说明(详简章附件),欢迎各位同学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