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
(一)劳工、身障人士、农民、渔民、荣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
(二)设籍于中华民国满三个月。
(三)就读大学日间部二年级以上、研究所一年级。
(四)113学年度全年学业总平均成绩及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
(五)在校未领取政府或学校公费,亦未领取其他奖学金。 - 奖学金名额及额度:奖助10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3万元。
- 申请文件:
(一)申请表。
(二)113学年度上下学期成绩单正本。
(三)户籍誊本。
(四)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五)劳工、农民、荣民、渔民职业证明、残障人士的残障证明、原住民的身分证明。如为中低收入者,请附乡镇区公所证明。不受理里长证明。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0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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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10月1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生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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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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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