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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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1 财团法人崇友文教基金会-2025第十二届崇友实业奖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截止日9/30)

  • 2025-09-18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凡就读国内大专院校日间部或进修部下列相关科系之大学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及建筑系五年制学生),具中华民国国籍,且符合经济弱势资格者:
        1.电机领域:电机工程、自动控制相关科系。
        2.机械领域: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智慧自动化工程相关科系。
        3.建筑领域:建筑系(包含四年制及五年制系所)。
        4.土木领域:建筑、土木营造相关科系。
        5.电子领域:电子工程相关科系。
        6.资讯工程及科学领域:资讯工程、资讯科学、资讯科技相关科系(不含资讯管理系)。
    (二)学业成绩:前一学期平均需达75分以上,并在班上排名前25%,无不及格科目。
    (三)操行成绩:80分以上,无任何小过以上惩处纪录。
    (四)家庭经济弱势,具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家境清寒者。
        2.家庭或个人因天灾、意外发生急难变故或其他特殊状况,以致家中经济失依者。
    (五)无领取其他企业约定实习就业等义务性质奖学金。
    (六)申请人须具备至少一学期之大学学业成绩;故大一上学期新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 奖助额度及名额:每学期提供40名,每名新台币5万元整,该基金会保留最终额度决定权。

  • 申请方式:
    (一)申请表采无纸化作业, 至该基金会官网下载申请表电子档以电脑打字填妥申请表,存盘为PDF档。
    (二)申请资料填妥后,请至官网线上表单(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vdurwfVs7pK03xkyPmMVNTQrSucKD2_so6NWdK5ci53omeQ/viewform )完成基本资料填写及大头照与申请表上传。」
    (三)申请表寄出后,加入基金会官方 LINE ID :@fts8114u ,回报 学校/ 姓名,确认申请表收件状况。

  • 申请文件:
    (一)「崇友实业奖学金」申请表乙份。
    (二)个人自传,请依规定项目填写。
    (三)前一学期之学业成绩单乙份(含修课名称、各科成绩及班排名百分比)。
    (四)操行成绩及奖惩纪录证明书(含事由)乙份。
    (五)户籍内每一位家庭成员最新一年度国税局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请注意!非结算申报税额试通知书 /电子试算表 /纳税证明书 ) 。
    (六)清寒家庭及特殊境遇家庭请检附相关证明,如:中低收入户证明、急难变故证明等。
    (七)其他加分资料:如师长推荐函、奖状、技能检定、外语检定证照、志愿服务纪录等。
    (八)户口名簿影本或户籍誊本乙份。
    (九)申请人本人之存折影本。

  • 参考网站:https://www.gfc.org.tw/project-news/2735

  • 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