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1 财团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会-114学年(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申请日期至10/1止)

  • 2025-08-30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凡设籍云林县满一年以上之优秀自强学生,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费或其他奖学金者,得向学校提出申请:
    (一)目前就读于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前一学年之业成绩平均七十以上(大一学生以高三成绩为准),操行成绩(或综合表现)八十(甲等)以上,且综合表现良好无记过以上之处分。
    (二)上述学期成绩中有一科不及格者则不得申请。
    (三)若同时领有公费或其他奖学金(领据已签)者,则丧失获奖资格。
  • 奖学金名额:大专院校(含五专四、五年级)16名,每名25,000元。惟不包括研究所、夜间部、产学合作班、空大、空专、教育推广学分班、实习生 交换学分班、实习生、交换学分班、在职进修及学分补助费等之学生。
  • 申请文件:
    (一)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二)学生证影本(正、反面,且须盖有期注册章若无则请学校出具在学证明)。
    (三)前一学年上下学期成绩证明书正本乙份(请载分数并由学校加盖证明章)。
    (四)六个月内之户籍誊本正乙份(勿附户口名簿)。
    (五)清寒证明 :二择一
       1. 乡(镇、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户证明。
       2. 未达乡(镇、市)公所(中)低收入户资格但家境确实清寒者,可经由学校证明而推荐。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0月1日止。

  • 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10月1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云起楼生辅组奖助学金承办人收。

  • 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 参考网站:https://kenda.org.tw/elementor-9777/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