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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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1 财团法人永龄教育基金会-114年永龄铭日希望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截止日11/28)

  • 2025-08-27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并就读国内、外大专校院,包含日间部、进修学士班、硕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学籍且仍于修业年限内。
    (二)不符合以下身份资格者:五专前三年学生、延修生、空中大学学生、在职专班学生、学分班学生。
    (三)曾就读永龄希望小学,并具相关就学纪录者。
    (四)113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与操行成绩之加总平均达60分以上。
  • 奖助名额与额度:
    (一)预计录取名额共1,000名。惟该基金会得视实际申请件数及申请人表现情形,保留从缺、不足额录取、增额录取及增设奖项等权利。
    (二)奖助金额:每名获选学生可获核发奖助学金新台币6,000元整;有另获颁卓越奖助金者,该金额将另行个别核定。

  • 申请方式:申请人须至线上表单填写申请资讯并上传申请书档案:
    (一)报名表单(114年10月1日开放填写):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2025
    (二)注意事项:
        1.请确实填写所必填字段,资料不全将影响申请资格。
        2.上传文件请务必清晰可辨,建议以 PDF 格式上传。
        3.个人资料使用同意书须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图像需清楚、内容可辨识。
        4.若资料需补件或修正,该会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络资讯正确畅通。

  • 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备妥下列文件并一并提交,除第(七)项为非必要项目外,其馀各项皆属必要文件,请务必齐备,以免影响审查资格。
    (一)申请人基本资料。
    (二)我与永龄希望小学的回忆。
    (三)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四)在学证明:请提供以下任一份 效之在学证明文件,作为申请资格依据:
        1.学校开立之正式在学证明(需盖章或具电子签章)。
        2.盖当学期注册章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五)113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与操行成绩证明:
        1.大学一年级、硕士班一年级、博士班一年级新生,请提供前一学历成绩单(例有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绩,硕一生提供大学成绩,博一生提供硕士成绩)。
        2.在学学生:请提供113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正式成绩单与操行成绩证明。
        3.成绩单须由学校教务单位核发或盖章,以确保资料真实。
    (六) 个人资料使用同意书:请于纸本同意书上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清晰寄送,字迹须完整且可辨识。
    (七) 特殊表现相关证明(非必要项目):
        1.竞赛成果证明。
        2.国际参与纪录。
        3.志工服务纪录。
        4.具名推荐文件。
        5.学习历程资料。

  • 申请期限: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下午5时止。

  • 参考网站:https://edu.yonglin.org.tw/scholarship/2025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