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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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1 财团法人绿产业发展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中等以上学校急难救助暨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截止日11/30)

  • 2025-09-13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在国内任一大学、研究所、独立院校、专科学校及高中(职)校之学生(不含夜校、补校、实习生、外籍生、在职进修、空中大学)。
    (二)为实际帮助特殊家庭学生,取消学业成绩设限,但为鼓励学生上进,改由学生需于申请时说明奖学金使用规划,及如何规划精进学业,且承诺未来毕业后,可以投入多少时间,参与本会绿色或环保相关志工训练及志工工作。
    (三)高中(职)、五专、大学〈含二专、二技、四技〉一年级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级成绩申请,大专毕业当学期成绩(四年级第二学期)不得申请。
    (四)在学之本国籍25岁以下学生。
    (五)专科学校五专制,一、二、三年级学生属高中组,四、五年级学生属大专组。
    (六)符合第一阶段奖学金领取资格者,须本人参加奖学金颁奖典礼(地点于宜兰县政府,无法以他人代参加),若不克参加者将取消领取资格(该会未提供交通费)。
    (七)奖学金录取之评定,排除本办法第二点学生后(已向政府机关领取例如「○○县(市)中等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分配名额之申请人申请书说明用途之正确与否,并辅以学业成绩为录取标准。符合资格但已向各级政府申请并已领取奖学金者排除,以将社会资源作最有效运用,该会将商请县市政府等相关单位协助排除。
    (八)获奖同学须于第二阶段名单通知时提供相关志工服务时数至少20小时证明,志工服务时间限自第一阶段录取通知后至115年7月底时间为准,志工服务定义为不支薪、公益义工或家人重病证明造成家庭因素需协助,志工不包含学校内的任何服务时数,详细志工服务可寻相关志工平台,亦或先经由该会认同,该会将保有最后解释权。
  • 奖助员额与奖金:每名每学年12,000元(每学期6,000元)。

  • 申请方式:申请同学请将申请表资料等于申请时,一并以彩色整页扫瞄(或照相)存成JPG或PDF档(需能清楚办识)上传至 sws9899933@qmtw.us (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并通知学校),于申请期限前寄出,以邮戳为凭。

  • 申请文件:
    (一)申请表。
    (二)户口名簿(含地址页)或户籍誊本或个人身份证影本(可辨识户籍地址)。
    (三)在校期间成绩证明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四)至该会FB粉丝专页( https://www.facebook.com/gir.edu/ ),选择一篇文章按讚并留言,后将上述完成情形截图、整理,连同FB帐号名一并提供。
    (五)亲笔撰写申请理由说明书:包含奖学金使用规划、如何规划精进学业,且承诺未来毕业后,可以投入多少时间,参与本会绿色或环保相关志工训练及志工工作,并简单叙述自己对于绿色环保亲身实践的感想。
    (六)低收入户证明正本(村里长出具之清寒证明视同无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影本、申请人残障手册或其他社福单位证明(如家扶基金会)。
    (七)急难救助认定基准:
        1.家庭已无足资办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
        2.家庭已无足资维持基本生计之存款或收入。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无法维持基本生计。访视小组即会进行实地访视,以资助学生学业及生活所需为主。
    (八)亲签该会个资告知事项。

  • 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