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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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2 宜兰县政府「阳光少年暑期工读计画」(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6/3)

  • 2026-05-20
  • 生活辅导组

        旨揭计画系为鼓励本县弱势家庭就读高中职以上子女,参与社福机构团体、财团法人基金会暑期工读,并培养就业技能及人际互动,透过职场体验学习与探索,进而累积职场经验,提升职涯发展竞争力。

一、 本计画内容概述如下:

   (一)参加对象:年满16岁,设籍本县列册低收(中低收)入户或经社会处社工员及社福机构、团体推荐就读日间部之高中职、专科以上在学学生(不含大四生及二技生),计20位名额。

   (二)工读单位:依法登记立案之县内社会福利机构、团体或财团法人基金会。

   (三)工读内容:协助单位如美术布置、清洁工作、文书处理、关怀服务、营队活动、课业辅导等工作。

   (四)工读薪资:115年度工读时薪为196元,2个月工作时数最高300小时,薪资最高5万8,800元,最低不得低于240小时。

   (五)报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三)下午5时止。报名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请详阅报名简章,可至宜兰县政府社会处网站-资讯公开-最新消息-115年宜兰县政府「阳光少年暑期工读计画」下载。(网址:https://gov.tw/fYt)。

二、 检附计画书、宣导海报及报名简章等相关资料各1份,如有任何疑问,可迳洽本府社会处承办人林小姐、卓小姐(03-9328822分机34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