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2 屏东县推动高科技产业人才培育修正计画「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3/24)

  • 2026-03-16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一)设籍屏东县6个月以上,现为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大学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学生。
(二)就读「智慧农医」、「绿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导体与其他新兴科技」等领域相关科系一学期以上。
(三)学期学业成绩平均80分(甲等)以上。

二、奖学金发放:依申请者学业成绩先后排序审定发给,每名3,000元,大学部学生60名,硕士班学生20名、博士班学生10名等总计90名。

三、申请期间:115年3月24日(星期二)前,申请资料交付生辅组杨小姐(云起205室)

四、申请流程:请申请人依须求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交由各校初审核章后,请各校协助汇整学生所送表件,依学业成绩高低排序编列「114学年度第2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名册」


※详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