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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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2 财团法人中技社办理2026年「中技社科技奖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9/10)

  • 2026-04-27
  • 生活辅导组

♦申请资格与奖项:

研究奖学金

15-30名,每名新台币15万元及奖状乙纸,对象为国内指定大学校院理、工相关领域科系所博士班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创意奖学金

7-15名(队),每名(队)新台币15万元及奖状乙纸,对象为国内教育部认可之大学校院,大学三年级(含)以上及硕士班学生(以个人或组成团队方式申请)

技职奖学金

10-25名;每名新台币5万元及奖状乙纸,对象为就读教育部核定之大学校院产学携手工业类专班之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境外生研究奖学金

境外生研究奖学金:15-30名,每名新台币15万元及奖状乙纸,对象为正式在台修读硕、博士学位之指定大学校院理、工相关领域科系所境外学生

♦申请日期:2026.07.01~2026.09.10 (书面资料送达期限,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申请流程及规定:请参阅附件档案之申请须知、申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