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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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5年 苗栗县政府-办理「115年度苗栗县补助低(中低)收入户购置电脑设备计实施计画」(本案请迳自申请,截止至9/30)

  • 2026-04-23
  • 生活辅导组

一、依据115年度苗栗县补助低(中低)收入户购置电脑设备实施计画办理。

二、旨揭计画系补助设籍本县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且就读高中职以上在学学生购置电脑设备,以满足学业所需,进而顺利完成学业并减轻经济弱势家庭之经济负担。

三、符合本案资格者请自115年5月4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以邮戳或收件日期章为凭),填妥申请表及检附应备文件,以邮寄或亲送方式向本府提出申请。

四、旨揭计画申请相关表件可至本府社会处网页-便民服务-表单下载-「115年度苗栗县补助低(中低)收入户购置电脑设备实施计画」简章及申请表,自行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