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金融就业公益专班」学员资格:
◼ 符合经济弱势条件之大学(专)应届毕业生(如大三升大四生、硕一升硕二
生,科系不限,有志从事金融行业者)。
◼ 已取得有效期之「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测验」合格证明者。
◼ 最近一学期学业平均成绩 65 分以上者。
◼ 最近一学期操行成绩无惩处纪录者。
「115学年度金融服务业教育奖助学金」申请人资格条件:(以下一至四条件须同时具备)
◼现就读于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之在学学生(不含在职专班学生、空中大学生、假日班之进修推广生、硕士生及博士生)。
◼114学年度下学期学业平均成绩65分以上(仅限大专院校学业成绩)。
◼114学年度下学期德行成绩无旷课及惩处纪录。
◼财务或其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各县市政府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资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灾害、经济变故、人口伤亡等)。
(三)家中负担家计者因失业、失踪或罹患重大疾病,无法工作。
(四)目前接受社福单位辅导、扶助或安置。
(五)其他足以证明需要财务协助。请各校协助上传导师推荐信或自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俾便查考。
◼为避免资源重复落在同一学生身上,授权各校筛选时,原则以未领取其他奖助学金之学生为优先,但各校可视学生实际状况综合裁量。
◼因各校学生家庭境况不同,上述第四项 (一) ~(五)及第五项授权各校依个案状况自行调整排序。
申请方式:送生辅组汇办
申请期限:截止至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