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报名资格:
(一) 新住民:现或曾与国人结婚之外国人、无国籍人、大陆地区人民、香港或澳门居民及归化取得我国国籍者,且在台合法居留、定居或设有户籍。
(二) 新住民子女:上述新住民之已设籍子女,且在台居住及年满8歳以上者,如有特殊情形,将视个案认定。
贰、报名主题类别
一、 报名组别:共5类组别择一参加,另同一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具直系血亲)仅能择一报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一) 创业与行销组
(二) 教育学习与艺文组
(三) 多元媒体与数码科技组
(四) 社会公益服务组
(五) 环境保护与永续发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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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参加对象:依5大组别分类,报名者之参与人数至多5人,其中2人必须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另为扩大计画执行效益,曾参加历届本计画之获奖者,不得再报名或列名计画成员。
叁、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参加者须依序为下列两程序,报名始算完成;另为确保资料无误,审核内容将以书面报名资料为主。
(一) 须先于本计画线上报名系统登打报名相关资讯
(报名网址及QR如右: https://pse.is/6gqtbh 6gqtbh)。
(二) 再至内政部全球资讯网(https://www.moi.gov.tw)、本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培力发展资讯网 (https://ifi.immigration.gov.tw) (1)报名表、(2)个人资料使用授权同意书及(3)计画书,于填写完毕后,请以回纹针将前述资料,并同(4)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3个月内记事不省之全户户籍誊本或足资证明身分之文件及其他佐证资料,依序整齐装订,以挂号邮寄至本署移民事务组「第11届新住民及子女筑梦计画活动小组」收,寄件地址:「100213 台北市中正区广州街15号5楼」。
(三) 报名时间以收件邮戳日期为凭,逾期恕不受理;另报名检附之作品及各类表件,事后均不予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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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1月25日止。本案请备妥申请资料后,请于11月15日前,由学务处生活辅导组奖助学金承办人登记,并协助确认资料是否完备,待核可后由学生迳自申请。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附件。
若有问题,请迳洽学务处校安中心(或电03-9871000转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