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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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年度第1学期就学贷款(新生) 申请公告(113年08月01日开始)

一、申请就学贷款对象与资格(于113年2月1日开始适用)
(一)申请就学贷款对象
  本贷款对象之学生应为有户籍登记之中华民国国民,并就读本校具正式学籍者。(享有全部公费生或已获得政府主办之其他无息助学贷款者,不得申请就学贷款。)
(二)申请就学贷款之资格限制(依据112年报税资料家庭年所得进行查核)
1.家庭年所得120万元以下者:可申贷(免付利息)。
2.家庭年所得120万至148万元以下:学生加上兄弟姐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贷(免付利息)。
3.家庭年所得超过148万元
(1)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贷(自付全息)。
(2)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贷(免付利息)。
*定义说明:「兄弟姊妹」和「子女」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学具正式学籍的学生
*家庭年所得120万以上之申请学生,需检附在学证明及户籍资料(含详细记事)。

二、可贷金额
  可贷项目为学费、杂费、书籍费、住宿费、学生团体保险费、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
(一)学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二)杂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三)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四)书籍费:每学期新台币三千元。
(五)住宿费:校内住宿者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校外住宿者最高可贷$10,750(住宿保证金不得申请就学贷款)
(六)学生团体保险费:依注册缴费单金额为主。
(七)海外研修费:每生每年以新台币四十四万元以上限。
(八)生活费:低收入户学生每学期可贷生活费4万元;中低收入户学生每学期可贷生活费2万元。
*各项字段金额需分开填写,请勿合并列计。
*若需申贷生活费,请检附证明至临柜办理。

三、银行申请方式
  台湾银行临柜申请、对保:113年08月01日(一)至113年08月30日(五)截止。
申请流程(含办理所需证件与注意事项):
1.申贷日前三个月内之载有详细记事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含学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已婚者)及保证人,如户籍不同者,须分别检附,台银会收走)。
2.学生及父母(监护人或保证人)双方身份证、印章。
3.临柜对保工本费现金新台币100元。
详细资讯请至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确认 https://reurl.cc/9R9jYX

四、学校注册
  经银行签章对保完成后,请于113年8月30日(五)前,将就学贷款「学校存执联(第二联)」缴回,缴交方式如下:
(一)上传档案:以电子上传档案(.JPG、.PNG或PDF)至GOOGLE表单。
◆学士班 https://forms.gle/MMxUsPUxmm4GV4Kj8
◆硕士班 https://forms.gle/J2UbkzCa66eHGVmV7
◆博士班 https://forms.gle/eCvaHjdbgKWbttkw5

(二)亲自缴交:送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校安中心(云起楼117室)。
(三)邮寄:使用挂号邮件,于113年8月30日(五)前寄出(以邮戳为凭),寄送前请确认相关资料无误,保留挂号相关单据,挂号信封上请书写「佛光大学生活辅导组就学贷款资料」。

五、教育部查调资格结果预定公告日期
  预计于113年10月底进行查调,对于复审结果有疑义者,请于公告日起5日内(不含假日)持国税局所开立之前一年全家综合所得清单(册)申请复查,合格者由台湾银行拨款予学校,不合格者补缴注册费,始算完成注册程序。

六、本项规定事宜如教育部或台湾银行规定有变更,另行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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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处生活辅导组03-9871000分机11216李先生(云起楼1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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